close

海龜鼻子裡的吸管不是我丟的、海裡的塑膠垃圾也不是你丟的,為何要我們這些奉公守法的人去承擔垃圾人的罪(禁塑令)?難道個人的交通違規罰款要全民一起分攤嗎?為何不徹底從「品德教育」著手?

教育是百年大計,基礎已經被破壞,何時才能修補呢?亡羊補牢,猶未遲也!

arrow
arrow

    江山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